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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地区公布《化妆品产品供应来源及流向资料管理办法》草案Issuing time:2018-09-07 10:54 2018年7月26日,据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网站消息,台湾地区“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”7月23日发布“FDA器字第1071605648号函””,公布了《化妆品产品供应来源及流向资料管理办法》草案。 由于《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》已于2018年5月2日修正公布,名称并修正为《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》,其第11条第2项规定,化妆品业者建立与保存产品直接供应来源及流向资料范围、项目、内容、建立与保存期限、方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,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。故拟制《化妆品产品供应来源及流向资料管理办法》草案,共5条。 如有相关修正意见的,必须于2018年8月2日前填意见回覆表回复“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”。 详见:http://www.ieatpe.org.tw/upload/1071605648.pdf Next2018年7月国内化妆品行业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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